南康市自來水價格標準及收費方式
一、水價標準
經康價字[2005]36號文件批準,南康市自來水價格自2005年10月執行如下標準:
1、居民生活類用水 1.30元/噸
2、行政事業類用水 1.40元/噸
3、工業類用水 1.30元/噸
4、經營和基建類用水 1.90元/噸
5、特種行業類用水 5.00元/噸
二、水費收取方式
(一)現金
(二)預存水費
(三)銀行代扣
(四)轉帳
(五)托收
(六)贛州市商業銀行南康支行及贛商村鎮銀行實時收費